全体在校MPA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启动2016年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教学案例入库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MPA培养质量,加强案例建设工作,学院决定在MPA师生中同时征集公共管理教学案例,请有意愿、有案例资源、有能力独立或协作完成案例的MPA研究生积极参加。
一、指导思想
促进和推动MPA案例教学和MPA案例建设
加强和提高MPA研究生专业综合能力和管理实践能力
二、基本原则
标准明确,科学公正,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三、参加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为MPA课堂教学案例。
作者范围是在校MPA研究生、可以与学校相关学科的教师、博士生、研究生合作参加案例编写。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为我校所有MPA研究生,每个同学必须参加,凡不参加者无法获得社会实践相关学分。
2、以小组为单位报送案例参评,(学号尾数01—10为一组,01号同学为组长,负责协调比赛事宜),每组提交评选案例至少两项。
3、评选案例也可以与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工作单位同事合作完成。
4、参评者可自主邀请一名指导老师,同一位指导老师可以指导多个小组。
五、案例编写的具体要求
参见附件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三、评选标准”。
案例的知识产权按照全国MPA教指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10月15日前,提交附件3“云顶国际8588yd公共管理案例”参评申请表
11月20日前提交案例的初稿,学院组织反馈,修改
12月10日前提交案例终稿,进行最后修订。
12月15-18日,择优组织参赛者将参选案例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七、案例使用
所有编写的案例将进行修改完善,进入云顶国际8588yd公共管理案例库,并记入社会实践学分。
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同学按照有关政策发放奖金。
联系人:
李 娟,电话:13099009637,0351-7666857
段宇波,电话:13834639023,0351-7666746
案例接收邮箱:sxcdmpa@163.com
附件1:关于启动2016年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教学案例如可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附件合并版
附件3:云顶国际8588yd公共管理案例:参评申请表
MPA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3:云顶国际8588yd公共管理案例:参评申请表
案例编号:( )学院统一填写 |
案例题目: |
内容摘要:(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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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组成员信息(第一作者为案例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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