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MPA研究生复试安排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院的统一安排,现将2006级MPA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07年3月10日下午3:00
地点:北校区主楼705教室
2、参加复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录取。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资格审查表(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4、考生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以及资格审查表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交工作人员。
5、复试费标准:120元/人,交费地点:北校主楼707教室。
6、考生提供的各种材料、证件必须齐全,如因考生携带材料不齐,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由于考生人数较多,请考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按顺序排队进行资格审查和交费。
9、资格审查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在其巡回单上签署审查意见。
二、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时间:2007年3月11日上午8:30
2、地点:政治理论:北校区主楼611教室
综合素质:北校区主楼511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