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带头人、各学院负责人:
根据我校学位点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安排,现请各学科带头人填报本学科骨干教师相关信息并请教师本人及其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附表1);请各学院填报本学院专业学位点的骨干教师相关信息并请教师本人签字(附表2),请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研究生学院办公室(电子版与纸质版)。
研究生学院
2017年6月2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2016年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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